中國外交部領事司日前刊發題為《慎走海外務工路》文章說,中國有著豐富的勞動力資源,近年來順應改革開放的大潮和“走出去”戰略的推進,勞務輸出人數逐年上升。然而,隨之而來的境外勞務糾紛也愈演愈烈,海外務工人員和用工企業的矛盾日益凸現,罷工、示威頻發,甚至訴諸暴力。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不僅給務工人員帶來難以撫平的傷痛,也給企業在海外的發展制造了不應有的坎坷。海外務工有風險,出國淘金需謹慎,愿前往異國他鄉的中國勞工三思而后行。
文章摘編如下:
不久前,《環球時報》刊登了一則105名在利比亞務工的中國工人因工作生活條件惡劣向國內求助的新聞。與此同時,又有媒體報道數百名在瑞典采摘藍莓的中國工人因收成不好生活困難,上街游行。在致富的夢想破滅后,這些海外務工人員甚至連基本的生活都難以為繼,只能向國內發出求救的呼聲,淘金者們的苦惱越來越多地暴露在公眾的視野之中。
開展對外勞務合作本是利國利民的好事,卻為何引發源源不斷的勞務糾紛?勞務人員、境外雇主、中介公司這條勞務輸出的三角鏈為何長期不能順暢運轉?
在這條勞務輸出的三角鏈中,中介公司是聯結勞務人員和境外雇主的橋梁和紐帶,他們將勞務人員介紹給海外用工企業,并從中收取中介費。顯而易見,中介公司每多介紹一名工人出國,就多收一筆中介費。這使一些中介公司,特別是非法中介,片面夸大境外勞務的種種好處,并許諾優厚的工資待遇,“哄騙”勞務人員出國務工。滿懷對境外勞務的期待和對富裕生活的向往,勞務人員顧不上了解對方國家的情況,便不惜答應中介公司提出的苛刻條件,繳納高額的中介費,帶著憧憬和茫然踏上漫漫出國路。然而,無論中介公司如何許諾,用工企業只能按勞付酬,有的企業甚至還要從中壓榨和盤剝。這就造成勞務人員獲得的實際薪酬待遇和工作條件往往與出國前中介公司的許諾相去甚遠。
到了國外,勞務人員才發現工作壞境和待遇往往與預期不符,有的水土不服、飲食不慣;有的難以承受高強度的勞動和惡劣的生活條件;甚至有的“無工可務”,承諾的工資不能兌現;有的無法獲得合法務工和居留準證成為“黑工”,非但賺不到錢,反而因為護照被扣、簽證過期等原因無法順利回國。再加上因急于出國勞務,行前沒有注意同中介公司核實手續及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以致無法通過合法渠道保護自身的權益。困境之下,一些工人采取停工、鬧事等過激手段威脅雇主,有的甚至訴諸暴力與當地執法人員沖突釀成流血事件。
為解決問題,中國駐外使領館的官員們傾注大量精力。盡管他們多方奔走,協調國內國外,努力調節勞資雙方的矛盾,但實際效果并不理想。一方面,駐外使領館并沒有執法權,不能對勞動協議簽訂和執行進行仲裁,只能出面調解,協調勞資雙方協商解決;另一方面,面對勞務人員和駐外使領館的雙重壓力,用工企業也頗感為難,這不僅因為當初許諾優厚待遇的并非用工企業,他們對“被讓步”實感冤枉,同時由于罷工工人要求回國,企業既損失了當初為工人辦理出國手續、機票等先期費用,又要面臨再次招工的困擾和工期延誤的風險。
如此這般,在工人和雇主都感到委屈和無奈之時,作為始作俑者的中介公司卻往往置身事外。在中國良莠不齊的海外勞務中介市場上,一些沒有資質的中介公司或個人在其中渾水摸魚,為收取高額的中介費用,他們通過種種手段“誘騙”務工人員簽訂出國勞務合同,再通過旅游簽證或商務簽證把打工者送到國外。這些中介公司與勞務人員簽訂的合同大多沒有明確的工資、食宿、保險等條款,有的甚至根本沒有簽訂合同,在事發后中介公司旋即不知所蹤,導致勞資雙方的維權之路均異常艱難。
其實,隨著近年來中國城鎮化的發展和國家惠農政策的不斷推出,農村剩余勞動力問題已大大緩解。同時,隨著國內生活水準的不斷上升,他們對于工作條件、生活品質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如前段時間沿海發達城市出現的用工荒現象,并非是無工可雇,而是務工人員對勞動條件和所獲薪酬不夠滿意,寧可回家務農。如果不是為了更好的勞動條件和更高的薪酬待遇,誰愿意背井離鄉、拋家舍業的出國務工?然而國外現實的情況卻不為他們所知。
另一方面,目前中國外派勞務雖然也有一些高級技術工種,但大多數還是以制造業、建筑業、農林牧漁業等低端行業為主,且主要集中在第三世界國家。當地經濟條件往往比不上國內,且部分項目處于自然條件惡劣的國家和地區,工作和生活條件在客觀上還不能達到國內的一般水平。同時,受金融危機影響,不少國家的制造業、建筑業受到嚴重沖擊,市場急劇萎縮,境外項目貸款困難,支付能力下降,開工不足和拖欠工資現象非常普遍。此背景之下,不少國家失業率居高不下,當地政府往往采取削減外籍勞工配額的方式鼓勵本國就業,可供中國勞務人員選擇的就業崗位不少都是當地人不愿意從事的行業,并且就算是這樣的工作,也要面臨與其他國家工人的競爭。由此可見,海外務工的條件是非常艱苦的,想要既獲取良好的工作條件又有較高的薪酬待遇并非易事。
面對當前勞務輸出的形勢,中國政府部門也在不斷調整政策,出臺相關法規,規范出國勞務市場,力求防范和化解境外勞務糾紛,保護中國工人和企業的海外權益。2008年,國務院頒布《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就對外承包工程資格做出明確規定。同年,商務部先后下發《關于做好對外承包工程項下外派勞務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關于做好境外就業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對外派勞務管理、境外就業中介經營資格、中介活動管理等做出規定。然而僅僅有規定是不夠的,“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目前境外勞務市場的現狀還亟需政府部門加大力度進行整治。一方面要進一步規范海外勞務中介市場,打擊黑中介,凈化出國勞務市場;另一方面要通暢正規出國勞務渠道,及時發布勞務信息,并在勞務人員中加強宣傳教育,幫助勞務人員了解國外的真實情況。
在政府部門工作的基礎上,勞務人員保護自身權益最好的辦法是提高警惕,慎重選擇出國務工。具體說來,要注意以下幾方面的問題:首先,要通過經國家批準的具有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的企業辦理出境務工,認真了解對外勞務合作項目的真實性,查驗企業的經營資格證書和本人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外派勞務招收備案表;其次,要直接和對外勞務合作企業簽訂正式合同,仔細核對合同條款,謹慎交納費用;最后,在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要通過合理渠道和方式維權,不要因采取過激行為而觸犯國內外的法律法規。“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只要勞務人員正確對待勞動和薪酬的關系,不受所謂高薪的誘惑,注意甄別有關務工信息,走正規的務工渠道,就能避免上當受騙。
隨著中國對外開放的不斷擴大與“走出去”戰略的進一步實施,勞務輸出仍是未來一段時間內不變的趨勢。而受金融危機的后續影響,境外務工條件和環境在短期內也難有明顯改善。因此,勞務糾紛在當前及可預見的將來仍有持續存在的可能。海外務工有風險,出國淘金需謹慎,愿前往異國他鄉的中國勞工三思而后行,在播下辛勤的汗水后能收獲應有的果實。
信息來源:中國新聞網 |